扬州出台楼市新政策 购买市区改善性住房不再进行限购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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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5日,扬州市住建局消息,自7月1日起,《关于促进市区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下称《通知》)正式实施,施行期1年,实施范围覆盖了扬州全部市区。

观点新媒体了解到,《通知》第1条提出:“在市区购买改善性住房的,不再执行限购政策,其原有住房不再执行限售政策。”市住建局房屋产权和交易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结合群众的多样化住房需求,该条政策旨在支持对住房有“以旧换新”“以小换大”等改善需求的家庭,一定程度上减轻其购房负担,进一步激发二手房市场活力。对于有住房改善性需求的客群,随着其在市区购入改善型住房,凭新签订的商品房购房合同,在持有原有房屋不动产权证书的基础上,可直接出售原房屋,不再执行原先网签三年限售规定。

另外,推广二手房按揭贷款“带押过户”模式。扬州市住建局上述负责人介绍,去年底,市区开始实施二手房“带抵押过户”业务。今年更大力度推广二手房“带押过户”模式,为市民买卖“二手房”提供更多便利。此前,卖方如果计划出售房屋,必须在结清购房贷款,并将不动产解除抵押后,才可进行交易。此过程中存在两大难点,卖方需先自行筹钱归还贷款,如资金周转困难,要么直接影响售房,要么融资成本高、风险大。买卖双方必须分次在交易、登记机构和银行之间多次往返,手续繁琐,周期较长。

《通知》还提出,继续延长土地出让金分期缴纳时限至6个月。据介绍,2022年5月,扬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印发《关于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调整优化土地出让政策的通知》(扬自然资﹝2022﹞76号),其中明确,首期50%出让金于一个月内缴清,90日内缴至75%,180日内全部缴清,不计利息。该优惠政策继续实行,将原来一般3个月缴清出让金的规定延长至6个月缴清,以减轻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资金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