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及时就财务资助事项履行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冀中能源收深交所监管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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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隆汇8月8日丨冀中能源(000937)(000937.SZ)收深交所监管函。监管函显示,冀中能源于2023年7月22日披露公告显示,青龙煤业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持有青龙煤业90%股权,公司关联方山西冀中能源集团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持有青龙煤业10%股权。2020年9月15日至2023年7月13日期间,公司持续向青龙煤业提供委托贷款;截至2023年7月25日,前述贷款日最高余额为66,273.39万元,占公司2022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3.14%。公司未及时就前述财务资助事项履行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2023年7月25日,公司补充履行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上述行为违反了深交所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