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泸州市市场监管局关于88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3年第四期)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7月10日,四川省泸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88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3年第四期)。通告称,经泸州市市场检验检测中心、四川国检检测有限责任公司检验,抽取酒类、粮食加工品、蔬菜制品等24个食品大类1413批次产品,检出88批次样品不合格。发现的主要问题是食品添加剂超范围超限量使用、农药残留超标、质量指标不达标、其他生物超标、重金属污染等。

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具体情况如下:

一、食品添加剂超范围超限量使用


(资料图片)

(一)叙永县于记竹笋商店、泸县潮河镇清和百信超市、合江县华惠副食经营部等24家食品经营单位销售的产品,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合江县华惠副食经营部、泸州市纳溪区刘朝会副食店等5家食品经营单位销售的产品,糖精钠(以糖精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三)泸州市纳溪区潘国勤食品店销售的“桑葚”和泸州市龙马潭区刘池水果店销售的“桑葚”,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四)泸县喻寺镇吴四小吃店销售的“油条”,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农药残留超标

(一)西南商贸城20区批发市场个体工商户樊良玉销售的“韭菜”,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泸州市江阳区美美佳商贸有限公司、叙永县果真水果店、合江县爱果千鲜汇水果店等10家食品经营单位销售的产品,吡虫啉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三)泸州市江阳区美美佳商贸有限公司、叙永县果真水果店、合江县爱果千鲜汇水果店等10家食品经营单位销售的产品,吡虫啉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四)泸县牛滩镇好又来超市、泸州市江阳区九焱水果超市等12家食品经营单位销售的产品,噻虫嗪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五)泸州市龙马潭区邻购超市、泸县玉蟾街道果滋园水果超市等6家食品经营单位销售的产品,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六)丹林镇农贸市场尹洪刚销售的“小米辣(辣椒)”、西南商贸城20区批发市场樊良玉销售的“韭菜”,毒死蜱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七)合江县千果汇水果店销售的“沃柑”,丙溴磷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八)四川永辉超市有限公司泸州天远广场分公司、四川谊品通科技有限公司泸州市江阳区沙茜北路分公司等6家食品经营单位销售的产品,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九)四川购优汇供应链有限公司销售的“牛蛙”、四川谊品通科技有限公司泸州市江阳区沙茜北路分公司销售的“牛蛙(其他水产品)”,呋喃西林代谢物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十)滨河广场综合农贸市场张生宏、泸县玉蟾街道李二蔬菜行等5家食品经营单位销售的产品,腐霉利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十一)泸州疏香门第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韭菜”、滨河广场综合农贸市场张生宏销售的“韭菜”,甲胺磷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三、质量指标不达标

(一)古蔺县德鑫酒业有限公司销售的“文艺窖酒(酱香型白酒)”,酒精度不符合产品明示标准和质量要求。

(二)泸州市盛浓酱油酿造厂销售的“散装酿造酱油”,氨基酸态氮不符合产品明示标准和质量要求。

四、其他生物超标

四川好食在连锁便利店有限公司二分公司销售“红糖”、泸州市龙马潭区邻购超市销售的“红糖”,螨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五、重金属污染

(一)泸县天兴镇一心超市、泸州市纳溪区陈宇食品经营部等9家食品经营单位销售的产品,铅(以Pb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泸州市江阳区叙茜超市、泸州奕铭佳农牧有限公司等6家食品经营单位销售的产品,镉(以Cd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对本次抽检不合格的产品,泸州市辖区内市场监管部门已组织开展核查处置,督促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查清产品流向,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理。

食品抽检合格-2023年第四期信息发布.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