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棣县公安局海丰派出所:暑期安全很重要,谨防溺水第一课

记者 王芳 通讯员 丁骞骞

夏天是溺水事故的多发季节,暑假来临,高温天气让很多孩子在家待不下去,由于孩子们总爱去河边、池塘边玩耍,因此防溺水安全工作已成为暑假法制教育的第一课。


(资料图片)

为切实做好青少年防溺水宣传工作,无棣县公安局海丰派出所妙招不断,组织警力积极走进社区、村庄、大型商超等人员密集场所,同时开展线上和线下防溺水知识宣传,全力守护青少年的暑期安全。

期间,在社区、村庄对家长进行防溺水知识普及以及案例讲解,切实承担起监护责任,加强对孩子的教育和管理,引起家长对防溺水安全的高度重视。例如:特别是加强放学后、周末、节假日期间和孩子结伴外出游玩时的管理,随时掌握孩子外出的动向,做到“四知”,即:知去向,知活动内容,知同伴,知归时,严禁孩子私自到水域边玩耍。要经常进行预防溺水等安全教育,给孩子传授相关知识和技能,不断加强孩子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提高孩子的避险防灾和自救能力,严防意外事故的发生。

为青少年们普及防溺水安全教育知识以及通过讲解溺水事故的案例加强孩子们的安全意识。例如:1-4岁溺水的场景主要是在家里,有脸盆、水缸、浴盆、浴缸等家里的储水容器;5-9岁,随着幼儿的活动范围增加,一般高发地会出现在水渠、池塘、水井、水库、小区、水景观台等容易发生溺水的地方。10岁以上儿童的活动范围主要有湖泊、池塘、江河、水库等自然水域等容易发生溺水的区域。

同时,加强对辖区内的河流、水域、娱乐场所的水上乐园等场所的巡逻防控,在河流、水域、池塘等地设置安全警示标识,切实提高安全意识,从源头上防止溺水事故的发生。在宣传期间,共开展法制讲座5次,发放防溺水宣传手册200余份,发放宣传单页300余份。

防溺水小课堂之家长篇

海丰派出所民警提示各位家长,要牢记“八要点”:

1.不能私自下水游泳,家长时刻看护;

2.坚持让孩子穿高质量的护身物;

3.要求孩子下水前活动身体,避免出现抽筋等现象;

4.在水中不要喂孩子吃东西,有可能被呛住;

5.教育孩子不在水中相互嬉闹,防止呛水窒息;

6.教孩子学习游泳,并学习心肺复苏等技能;

7.不到不熟悉、无安全措施、无救援人员的水域游泳;

8.不熟悉水性、水下情况不明时,不要擅自下水施救。

防溺水小课堂之学生篇

海丰派出所民警提示各位青少年,要牢记“六不准”:

1.不准私自下水游泳

2.不准擅自与他人结伴游泳

3.不准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

4.不准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援人员的水域游泳

5.不准不熟悉水性的学生擅自下水施救

6.不在无家长或教师带领的情况下游泳

游泳时,要戴上救生圈,在幼儿游泳池里游;同时不在水池边推拉、追逐,因为水池边有很多水,很容易滑倒,不仅可能会跌伤、碰伤,还很容易掉进水池里。

防溺水小课堂之急救篇

在水中发生溺水的过程很短,应以最快的速度将其从水中救出!若幼儿是溺入深水中,抢救者宜从背部将幼儿的头托起或拉住他的胸部,使其面部露出水面,然后将其拖上岸。

1.救上岸后,应立即清除呼吸道内积水,以保证气道畅通。抢救者一腿跪地,另一腿屈起,将溺水幼儿俯卧于屈起的大腿上,使其头足下垂。然后颤动大腿或压幼儿背部,使呼吸道内积水倾出。

2.倾水的同时还必须用手清除溺水幼儿的咽部、鼻腔里的泥沙和污物,保持呼吸道畅通。注意倾水的时间不宜长,以免延误心肺复苏。

3.对呼吸、心跳微弱或刚停止的溺水者,迅速进行口对口(鼻)式的人工呼吸,并施行胸外心脏按摩。

4.经现场初步抢救,若溺水者呼吸心跳已经逐渐恢复正常,可让其服下热茶水或其它汤汁后静卧。

5.仍未脱离危险的溺水者,应尽快送往医院继续进行复苏处理及预防性治疗。

珍爱生命,严防溺水!从你我做起,从身边做起!